1、执行标准
Ø HJ 1132-2020 《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》
Ø HJ 1131-2020 《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》
Ø HJ 1045-2019GBT 《固定污染源烟气(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)便携式紫外吸收法测量仪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
Ø 37186-2018 《气体分析 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差分吸收光谱分析法》
Ø DB37/T 2705-2015 《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紫外吸收法》
Ø DB37/T 2704-2015 《山东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吸收法》
Ø HJ/T76-2007《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
Ø USEPA 方法 6C 《固定污染源排放二氧化硫的测定(仪器分析程序)》
Ø USEPA 方法 7E 《固定污染源排放氮氧化物的测定(仪器分析程序)》
Ø HJ/T397-2007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》
Ø HJ/47-1999《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》
Ø JJG968-2002《烟气分析仪》